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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退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2007年5月14日)

 

各供应商:

为了方便您能及时办理退保证金手续,减少往返次数,提高办事效率,我们特将办理退保证金手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保证金范围:

1、凡在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后尚未办理退保证金手续的供应商,可与采购中心联系办理。

2、在采购结果上网公告七个工作日后,未中标或未成交供应商可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

3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完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

4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满后,可办理退履约保证金手续

二、退保证金时间:

1、采购中心特设立每周一为固定的“退保证金日”。周一不能前来办理手续的供应商,请提前与采购中心联系(注:我中心需要与大兴区国资委财务人员预约)。

2、如遇特殊情况,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三、退保证金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617618室。

四、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10812962278129622881296238

 

注:供应商来采购中心退保证金时,必须携带资金往来发票。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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