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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中专学生报名条件和要求(2008年9月22日)

 

按照《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中的规定,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外,应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打印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报名人员应按照该网站的说明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同报名表一起交报名点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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