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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从业档案变更手续办理(2008年6月19日)

 

办理依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

办理条件: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变更学历:持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 

   变更单位: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变更专业技术职称:持最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新制证另需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1

4、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

办事程序: 
1
、直接变更:审核→受理→加盖变更专用章→返回申请人 
2
、重新制证:审核→受理→资料、照片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局→制证→新证发放 

办理时限:即办、重新制证6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服务项目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大兴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地点、邮编: 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1419房间   102600

办公时间:周二、周四全天。

冬季作息时间:8301130  14001700

  季作息时间:8301100  14301730

联系电话: 81296585

网上办理情况: 该事项暂不在互联网上实现办理
监督电话:8129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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